星期三, 10月 10, 2007

蜂蜜、川貝、枇杷(五)之我愛英超能


一直以來,我也覺得著足球波衫去街就好像著了一件寫住「我最唔潮」的Print Tee出街一樣(籃球波衫反而ok,明顯我有bias),不過也明白足球fans想擁戴自己球隊的心情。故此來到倫敦後,我也一直疑惑,到底自己會否因為澎湃的購物慾而忽然唔潮地買件波衫俾自己?



來到倫敦的第三天,也是周末的英超大派對,在幾場足球比賽中我鎖定了位於倫敦的富咸對曼城。一天起來我便提議不如先往富咸買飛,更很醒目地一心認為「富咸足球場一定在富咸tube站」,在富咸站查看地圖後果真發現一個足球場,大概十分鐘的路程,我到了,不過卻是車路士球會的足球場。


以我有限的足球知識(紅邊隊捧邊隊),我大概也算是喜歡車路士的球迷( 謎?),adidais專門店10點開門,我又怎會錯過這機會?面對物價高企,我在特價欄也總算購了心頭好(actually 我adi買黎買去都係果d款),雞也買了給細佬。



原來富咸球會足球場還要多乘兩個站,再要走近半小時的路。起初我們半信半疑的走,經過一個公園,從路蔭的小路走到一個廣大的草原(足有整個維園之大),草原上有很多龍鬥框,卻沒有足球場的白界線,數十名小朋友正進行比賽, 好不熱鬧。在這樣一個歡愉的環境底下, 為他們設下白界線的確是一個多餘的舉動。




買飛後原路折返,根據旅遊書,我們到了一個市集,可惜不甚了了,就是和全街冒牌貨的女人街一樣,反而那一頓午餐卻是非常豐富(焗薯+通粉+沙律),令人難忘。接著,我們舉行了一場小冷戰,臨旅行前,有位朋友千叮萬囑,去旅行不要吵架,結果還是難以倖免,唯有將次數和幅度減到最少吧!之後也發生過零星的爭執,不過就如譚校長的歌名一樣,總算只是一場《小風波》,而我最後也如蘇東坡一樣使出一招《定風波》,勁,同埋爛。



吵架過後,最好能夠喝一口蜂蜜互相暖暖心。看完球賽天已全黑, 我們沿著泰吾士河從London Bridge走到Tower Bridge,沿途盡是一雙一對,年輕的瘋狂打車輪,老夫老妻側手拖著手盡在不言。我與雞左看右看,找到了可觀的景回便拍照留念,就如一般的遊客一樣, 做著遊客的事指定動作。天氣開始寒冷,我們找到個在草地上游自由式的巨人,又買了一袋炒豆(突然好《孔乙己》),在既不迷糊又不朦朧的夜色中,我們度過了倫敦的最後一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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