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5月 20, 2010

很流的意識

我們都希望,正確一點說,我希望留點甚麼在世界的,因為其他很多都不懂的關係,我唯有靠我日常生活接觸得最多的文字表達自己。因此我很喜歡看自已寫的東西,寫得像日記的編者的話,很貼近自己的小說,很想向小朋友表達某種意念的兒童故事。昨天終於要交畢業功課,我將我寫過的兩篇小說加七篇兒童故事結集,然後走到書局釘裝,一式兩份,在乘西鐵由天水圍走到兆康不足五分鐘的車程間,我反覆看自己製造的這本「結集」,除了發現依然有錯字,還發現了自己很喜歡寫一種悲哀的氛圍,一些蒼涼的故事。就像張愛玲描述的那個世界,有一份「浮世的悲哀」。接著我便想起了自己從小到大的喜好,將自己喜愛的影像、音樂和小說串連起來,隱隱又好像可以連成一線,從Drugs dun work 到 the scientist,從喜歡到自由,從張愛玲到太宰治,從劉鎮偉到王家衛,從爰情轉移到一絲不掛,順手拈來,其實都離不開一個疏離。人與人之間的距離,可以走得很遠,我想我已走得很遠。有時候,我以為朋友很了解我,但忽然有一個場景一個剎那,他或他們的一句話,令你醒覺:原來還是不明白。又或是,其實他們很明白我,只是我不明白我自己。就像董啟章所說,作家都喜歡偽善,喜歡在寫作的過程中假反省。我不是作家,但我確信自己有此特質。如此一來,更是無路可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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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開始研究玩facebook,其實原因都離不開沉悶與寂寞。愈想大聲告訴別人自己喜歡甚麼、在做甚麼,彷彿愈悶愈空洞。New Feeds一下子便被蓋過了,Like與不Like也沒有明確訂明界線,諸多忌諱。想通一點,這並非露體狂與偷窺狂的遊戲,這只是一個塑造「值得大眾欣賞的胴體展覽」,那個胴體不是你的,起碼肯定不是你的全部。其實寫Blog性質何嘗不是?寫Blog到底可以走到多遠?可以寫「今天我自慰了三次,然後和人握手」嗎?又或是,其實生活並沒有甚麼值得記載,甚至乎,根本不懂得表達自己,甚至甚至乎,根本不懂得自己,然後就在Twitter的有限字數內,用寥寥數字,證明自己有立場有意見,潛台詞到底是我存在過還是我未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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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都在溫習日文,進度緩慢,看日劇時依然聽不清他們在說甚麼,其實很想看其他書,很想繼續寫作,很想寫兒童故事,但上司不允許,接著又要開學了,放低哪一樣?拿起哪一樣?可能通通都不重要,如果生命到明天就要結束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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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著掛在睡房中的Lavina月曆,看到她那具有淫褻性的POSE,我沒有半點衝動,彷彿以為與村上春樹一起走到不用再用龜頭想東西的同步。但顯然這是錯覺。我們不明白的東西有太多,大家都只會不明白就不明白吧,也懶得量度自己和目標差異的距離,更惶論心存敬畏與學習之心。村上春樹之所以成功,是因為他是曾跑過超級馬拉松的人啊!所以我唯有依然很down to earth的在想:此刻的Lavina可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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