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, 10月 10, 2009

談寫小說

看了今期《明周》黃碧雲的訪問,小說未看先追著看訪問,好明顯係鍾意佢個人多個鍾意佢既作品,鍾意佢個人d咩呢?夠型啦我估應該係,邊有作家話自己唔想咁多讀者架?要感謝月巴氏,知我鍾意拿書給我。謝謝。

睇完之後,就好想寫篇blog。

因為有咁岩得咁橋地,我又岩岩寫完小說,尋晚同亦師亦友的阿鼻兄用左一小時在msn上給與我意見,要知道呢個世界上你寫左篇小說有朋友願意睇係幾咁難得既一件事,而呢位朋友同一時間有兩條戌利寫完小說都塞俾佢睇,而佢又肯睇喎,你話幾難得?

因為讀書的關係,我寫左幾篇類似小小說既物體,交功課的,老師是張大春,亦因此寫的時候零舍醒神,好想寫一篇好的作品出來。結果到目前為止,我寫左三篇,一開始的那篇叫《晚殤》,之後畢業論文暫時寫左兩篇,一篇叫《他殺了那女孩》,另一篇叫《那個女孩死掉了》,之後會交多一篇,組成「女孩三部曲」。

第一篇逼過Pauline同月巴氏看,第二篇逼過月巴氏和阿鼻看(因為個concept其實係阿鼻的),結論係悶到大家抽筋。再根據火雞既描述,火雞最怕睇字,所以一篇都無睇過,不過佢總結我每次寫完之後既情緒,就係一寫完之後好滿意,之後就覺得篇野好差好悶好不知所謂。諗落,我又好似真係咁皮的。起碼,我而家真係覺得頭兩篇好差,而前兩日完成的那篇《那個女孩死掉了》ok幾好。

最開心既係,連阿鼻都話ok,要從佢口中得到ok呢兩個字,難能可貴,雖然佢話因為比較之前果篇,呢篇好左好多,但唔理,總之咩人情分進步分主觀客觀撈埋一齊,有「ok」呢兩個英文字真係令我開心到震。 古乳有雲:阿鼻講ok,難難難,難過李白行蜀道。

跟住佢比我既評語,更係準到無朋友,佢話我好容易投入一件事,之後好快咁落手落腳實行,但果份投入又好快完,所以會求求其其搞店埋佢。我好驚訝,因為實情其實唔係識左好耐,但點解可以咁了解我架呢?係「連我自己都唔知自己係咁,俾佢講完又覺得自己完住係咁」的果種野,你話幾得人驚?係米我太單細胞易被人看透?定係佢勁呢?

咁點解我要寫呢篇野呢,其實我想講一的好白痴既野,就係:點解要寫小說。其實我好細個已經想做作家,但而家已經完住放棄呢個諗法。甚至認,為點解而家可以死咁多「作家」出黎。而家寫那幾篇野的心態是:好想完成一個屬於自己的作品。一開頭都有痴心妄想可以寫一篇受大家歡迎的作品,陣間唔覺意拿個文學獎就更巴屎閉!不過當我寫左呢幾篇小小說之後,我發現成件事唔係咁!原來好老土的:寫小說,其實係一個認識自己的過程。你想present o的咩俾人,你想點樣present自己,你要表達o的o羊。再down to earth o的黎講,就好似你寫一個故事,要做資料搜集,跟住當寫出黎仍然係好低尻能的時候,你會發現你除左資料搜集不足之餘,更重要的是其實自己常識非常缺乏。當你寫o的情節好牽強但係你又俾佢過的時候,就是你自己人格上有o的逃避又或求其側側博的陰暗面……諸如此類,回過神來,這才發現,原來自己係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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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黃碧雲的那篇訪問,說的其實都是這個過程。她享受寫的時候的快樂,寫完之後唔想理自己的作品,亦不翻看。我不敢說自己像她,但有這樣一種意識。我很清楚自己不是作家這塊材料,不過既然有一個契機,就好好把握,趁還是個有把細火的讀緊書的中坑,有個天大的作家焗住做你指導老師,更重要的是有兩三個朋友願意看畢你的作品給與你意見,就試下寫啦。起碼第日死左,大家想懷念我又或者認識下我的時候,都叫有o的渣拿。

接著的第四篇,如無意外,真的是最後了。

p.s.寫於明朝李漢威結婚要6:00am起身做兄弟的深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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